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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0年度吉林省關于對基本藥物配送企業(yè)實施招標的通知(2)

2010-02-26 00:00 來源:百度蟲 我要評論 (0) 點擊:

八、有關要求

(一)藥品經營企業(yè)對申報的所有材料的真實性負責,并在規(guī)定的時間內上報有關材料,過期不予受理。

(二)若發(fā)現申報材料弄虛作假,經查實,記入不誠信“黑名單”,取消三年內參加我省基本藥物配送企業(yè)招標資格。

九、配送商評審

采用定量、定性評價與現場考核相結合的方法,由評審組按照公平、公開、公正、按擇優(yōu)選取的原則,確定中標配送商。

評審工作由衛(wèi)生、藥監(jiān)、商務、監(jiān)察等行政管理人員組織,專家組在專家?guī)祀S機抽取專家組成。

定性評價采用否決方式。

定量評價全部采用客觀指標,采取在基礎分值基礎上加分的形式,詳見《2010年吉林省國家基本藥物集中采購配送商招標定量評價評審標準》(見附件二)。

十、擬中標(入圍)候選配送企業(yè)公示

擬中標(入圍)候選配送企業(yè)在吉林省醫(yī)藥采購服務中心網站公示,公示期為3天。公示期內接受各方澄清及申訴。

十一、公布中標(入圍)候選配送企業(yè)

公示期結束,在規(guī)定時間內,履行規(guī)定程序后,在吉林省醫(yī)藥采購服務中心網站公布中標(入圍)候選配送企業(yè)。

十二、聯(lián)系方式

聯(lián)系人: 丁一

電  話:(0431)88905976

傳  真:(0431)88905976

附件:吉林省2009年基本藥物配送企業(yè)招標項目投標申請書
附件:2010年吉林省國家基本藥物集中采購配送商招標定量評價評審標準

 

二〇一〇年二月二十一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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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ags:企業(yè) 實施 招標 通知 配送 藥物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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